游乐园是大多数人周末休闲游玩的不二选择,惊险刺激的项目给人新奇的体验。今年三月份华东政法一大学生因不满该游乐园“禁止自带饮食”,且安检人员翻包检查而将其诉至法院。
8月12日上午,央视财经记者来到迪士尼乐园,第一道关卡就是检查随身携带的物品。工作人员打开记者的背包,告知水可以带,面包不能带。当记者问到他们是否有权力搜包时,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这是乐园规定。
相信许多有都会有类似不愉快的经历,比如KTV,电影院,火锅店等场所,被要求“禁止自带饮食”的经历。消费者一是由于对法律没有深入的了解,二是嫌麻烦的心里作祟,大都选择沉默,消极被动的配合。这些所谓的“园规”、“企业规章”等真的合理、合法吗???
法律法规 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九条规定“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。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,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,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。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,有权进行比较、鉴别和挑选。” 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六条规定“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、通知、声明、店堂告示等方式,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、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、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、不合理的规定,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。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,其内容无效”。 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七条规定,“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、诽谤,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,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。” 律师提示 首先,消费者有消费自由的权利。既可以选择消费某项服务或商品,也可以选择不消费。游乐园的这种行为,其实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。 其次,强制性的翻包行为,侵犯了侵犯了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权,是法律禁止的变相搜查行为。 另外,点击进入官网上购买的时候,也没有看到任何关于禁止携带食品的说明提示。在游乐园门口也没有用显而易见的提示语,而只有在手机购票时,在页面的最后才看到相关提醒。 但是,我们在乘飞机、火车、地铁等公共交通时,必须配合安检检查随身携带的物品,这是基于在公共安全方面考虑,是获得法律许可的。 人民网发声:“错误的行为,不会因为做的人多了就变得正确。”法律不会偏袒任何一方,不偏不倚的公正绝不会迟到。
联系方式:
电话:020-34471108、13544535459 微信:GDMWS100 邮箱:maowenlaw2@163.com 官网:http://www.maowenlaw.com/ 地址:广州市海珠区石岗路绿地滨江汇汇鑫楼308、309 扫码二维码,了解更多~